东北网1月5日电近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十不准”、“十严禁”两项规定,严防土地批租领域发生腐败。
据中国矿业报消息称,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对全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进行全面清理的同时,制定出台了“十不准”、“十严禁”两项规定。十个不准是: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下属单位、用地用矿单位及个人的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高档馈赠品;不准默许、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不准插手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建设;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送礼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准为行贿、送礼的人牵线搭桥;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置车辆或私自借用下级单位车辆;不准以开会、考察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基层单位搞各种摊派或到基层单位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准借婚庆、乔迁、生日等各种名义聚敛钱财。
十个严禁是:严禁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在市场化运营中透露国土资源出让绝密经济信息或搞营私舞弊、暗箱操作;严禁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批地、批矿、批项目、滥发土地证、采矿证和其它有效证照;严禁违反政策,擅自减免“两金”等有关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超规模、超范围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土地;严禁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力吃、拿、卡、要和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严禁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举、隐情不报,包庇怂恿违法违纪行为;严禁给违法违纪的政府领导、单位和个人说情、开脱,甚至出馊主意、歪点子;严禁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行政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干,并利用集体决策、红头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逃避责任;严禁对坚持原则、敢于向上级反映、检举、揭发本单位不正之风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