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2日电(贾晋璇 记者 雷蕾)欠亲家钱不还,还大喊大叫,结果叫喊声被邻居听见,成了庭审证言。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证人证言有效,欠债者还钱。
被告范某的女儿是原告闻某的儿媳。2004年7月中旬,范某的妻子因病住进医院,由于手头紧,范某向亲家闻某借了2万元现金,并说出院就还。闻某立即从侄子处借了2万元钱送到医院。但范某出院后,只还给闻某1万元,说另1万元还要过几天还。结果一拖就是2个月。
闻某的侄子买房急需用钱,当年9月,闻某领着侄子到范某家索要欠款。范某说没钱,让闻某出去借一借先还上,闻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范某大喊:“没有钱,2年以后再还!”这句话被三位邻居听见,当闻某与范某打官司时,成了有力的证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二人虽是儿女亲家,被告借款时没有出具欠条,符合习惯做法。但三名证人所听、所见足以证明原、被告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法院判决:被告范某给付原告闻某债务款1万元。范某对此判决不服,向哈尔滨中院提出上诉,被哈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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