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4日电(记者曹曦) 根据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月25日至2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期5天。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在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
即将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全省人民在省委的领导下,胜利完成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掀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热潮的形势下召开的,是我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省各族人民以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中心,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开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的议程草案安排主要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审议黑龙江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审议黑龙江省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选举事项等。会议的议程草案提请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