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50%征地上访涉及补偿标准 黑龙江将改革征地补偿安置方式
2005-01-17 14:05:3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1月15日电 昨天记者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黑龙江省正在酝酿改革征地补偿安置方式,由原来按土地产值倍数补偿,变为按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农民生活最低保障价格等因素综合测算定价的方式补偿。目前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已经启动,测算结果6月末上报省政府。

    据了解,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土地产值倍数对征地实行补偿安置的方式,由于补偿标准不高、补偿不到位及侵犯农民利益等问题,引发了大量的农民上访,其中有50%以上涉及到补偿标准不合理。这次征地补偿改革按市场经济规律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将有效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的对象为耕地、草地等农用地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所规定的宜农未利用地。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充分考虑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制定不同区域的征地补偿价格。

    随着土地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外的供给和审批受到严格的限制,审批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重点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主干道路沿线。因此,此次测算工作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开发区及主干道路沿线,兼顾其他县市及小城镇。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