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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1月24日起发放燃放烟花爆竹许可
2005-01-18 19:45: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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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8日电(秦雷 记者 雷蕾)1月24日起,哈尔滨市公安局将审批发放《爆炸物品临时储存许可证》和《爆炸物品临时销售许可证》。治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在哈尔滨市日用杂品总公司现场办公,办理发证事宜。

    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200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了燃放、销售时间、禁止燃放的部位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经营条件。

    今年哈尔滨市区将设800处、郊区设300处经销网点,凡是在哈尔滨市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商店及网点,符合安全销售条件的,均可申请零售烟花爆竹;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四周不允许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同时应有不小于20平方米、可储存10到20箱烟花爆竹专用库、烟花爆竹堆放不准超高;另外在不妨碍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商店门市前允许设立一处烟花爆竹零售摊位,严禁走街穿巷摆摊,流动销售。

    目前,哈尔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年审已经开始,凡在2004年春节期间获准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可持市日杂总公司核发的《烟花爆竹定点卡》到市日杂总公司3楼办理复审,复审合格后到所在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理有关手续。新办定点零售烟花爆竹的商店,可持相关的营业副本,到市日杂总公司申请登记,领取《烟花爆竹定点卡》,再到所在区公安分局治安科领取《爆炸物品临时储存许可审批表》和《爆炸物品临时销售许可证审批表》,经辖区公安派出所审查同意后,方可发证。郊区基层供销社常年零售烟花爆竹网点的销售许可证和储存证有效期顺延到2005年春节前办理新证为止。

    据哈尔滨市日杂总公司有关人士介绍,今年烟花爆竹种类增加了近200种,共有两大类700多个品种让经营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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