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0日电2004年,290户国有企业的 14.1万名职工落实了并轨政策,成功转变身份。为了切实保障国企职工的利益,哈市先后出台相关政策,设立三道保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一道保险,对于没有存续的企业,按政策用国有资产给予职工经济补偿,不足的,用房屋、土地补偿。要求困难企业也要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等债权债务问题。职工最低的经济补偿金为每年368元。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拖欠职工的各项债务由企业负责偿还。一次性偿还有困难的,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具体偿还办法。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可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企业在试点期间不能落实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的,原则上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为了避免国企改制过程中,失业率增加的情况,政府先后出台了 5项优惠政策,解除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 进一步促进实施并轨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广开就业渠道。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促进并轨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为鼓励“4050”人员多渠道实现再就业,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新的优惠政策,即对实施并轨且从事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可按不超过其上年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的30%给予就业补贴。
第二道保险,原则上重点改制企业要全部接收原企业职工,三年内基本不做经济性裁员。据介绍,在引资合作的过程中,不以减员作为增效的手段,一般要求投资方全员接收职工;三年内不允许裁员,即使裁员也不允许超过一定的比例。
第三道保险,从改制企业的净资产中,按企业安置职工费用的 10-30%提取备付金,用于企业个别裁员职工的经济补偿。同时,在改制过程中明确规定,职工安置方案由职代会讨论通过,严格依法办事,尊重职工对国企改革的知情权、审议权、监督权和选择权。特别是让职工了解国企的现状、国家的政策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力求公开、公正、公平。
2004年,哈药集团同香港中信资本、美国华平投资和辰能投资集团签订了扩股协议,原有职工2万人,增资扩股后的新哈药集团全员接收。
目前,哈尔滨市已成功将哈啤国有股全部转让给世界啤酒巨头 AB公司;将秋林公司国有股全部转让给奔马集团;对哈肉联厂和正阳楼的国有股权也进行了转让。而正是有了三道保险,63户重点企业在与国内外一些知名企业的重组改制的同时,既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也使职工利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