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0日电 近日,家住通河县祥顺镇向阳村河西屯的农民孙国财、孙国富、孙国君兄弟三人在得到村镇两级政府关于他们土地问题的调查结果之后,再次陷入失望之中。据记者调查,孙国财兄弟几个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土地,不仅耗尽家财,而且搭上了6年时光。
承包地按机动地收回
孙国财对记者说,1983年河西村(现为向阳村河西屯)实行土地承包时,他们兄弟三人只有十几岁,都在上学,当时跟他们的叔叔共同承包了位于“北二十垧”的80亩土地。从1984年到1997年,他们一直耕种这些土地,并按规定向国家和集体缴纳各种税费。
孙国财回忆说,1997年河西村村委会换届,连任的河西村村委会主任周利认为,孙家承包的土地属于村里的机动地。1998年初,河西村一些村民到县里上访,要求收回孙国财兄弟的土地。这样,孙国财兄弟的土地被当作机动地收回,并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将其分给别的村民。
时隔多年,当时的村长潘守义及许多村民都证实,“北二十垧”是老孙家的承包地。
市里意见村里不兑现
承包田被收走后,孙国财兄弟三人每家只剩下几亩口粮田。面对这个处理结果,孙国财兄弟屡次上乡里、县里讨说法。1998年4月,孙国财及家人到哈尔滨市农委反映情况。哈尔滨市农委法规处根据孙国财提供的承包田承包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认定他们种的是承包田而不是机动地,不应收回。市农委专门给通河县农委写了一封信,说明了对孙国财兄弟土地的处理意见,并向县农委说明:“作孙的工作,把承包的80亩地抽回30亩,孙也同意这样解决。”并“请县委领导给予进一步协调好为盼”。
孙国财说,在哈尔滨市农委反映情况时,通河县农委的领导打电话让他们回来,并答应帮助他们解决土地问题。可当他们回到通河县找到那位农委领导时,这位领导态度很快发生转变,不承认他们的土地是承包田,对他们的问题置之不理。
2003年,经过几番周折,孙国财兄弟将向阳村村委会告上法庭,经过庭审辩论后,县法院有关人员帮助他们庭外调解。在获知可能得到满意结果的情况下,孙国财同意了调解,并主动撤诉。可现任向阳村村委会主任栾江答应的条件是,现在村里没有机动地,如果有了机动地,优先分给他们哥仨,而对他们过去耕种的承包田则不予承认。孙家兄弟关于土地的要求再次落空。
村委会主任:承包合同是假的
日前,记者就孙国财兄弟的土地一事向通河县祥顺镇向阳村村委会主任栾江了解情况。当问起孙国财兄弟土地纠纷的有关情况时,栾江一口咬定那片土地是机动地,依据是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许多村民认为孙家的地是机动地。
栾江还认为,孙国财兄弟拿出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假的,因为1983年土地发包时,孙国财兄弟都在上学,没有资格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他们手中的合同写着1983年的字样。
而孙国财说,1983年土地发包时整个河西村都没有合同,只是在村里有个账目表,到了1990年村委会与村民补签了承包合同,1994年周利担任村委会主任时,村委会与村民又签订了一份正式合同。其他村民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记者问栾江,这份合同盖着村委会的公章,如果这是假的那么全村人的合同都是假的。栾江居然说“那就都是假的”。
记者又问,哈尔滨市农委已经认定孙国财兄弟的土地是承包田而不是机动地,不应收回,为什么到了村里就不给解决?栾江反问,既然哈尔滨市农委有这个态度,那么让哈尔滨市农委来解决好了。主管部门解释:村会计“两次误写”
在祥顺镇政府给记者发来的名为《关于河西村孙国财、孙国君、孙国富土地承包情况的调查》的文书中,依然认定孙国财兄弟当年承包的土地是机动地,原因是1984年上报承包地数时,村会计“误把”机动地列入承包田,汇入承包表内;1994年签订正式承包合同时,会计再一次“误给签入承包合同”。这份调查最后说到,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村里以“照顾的名义”,补给三兄弟15亩地,这样孙国财实际承包土地面积15.6亩,孙国富实际包地17.2亩,孙国君实际包地14.1亩。
当记者就这个调查结果与孙国财现在拥有土地面积进行核对时,孙国财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自己家的承包田仅为8亩,孙国富家的承包面积为9亩,孙国君家的承包面积为5亩,而且2004年的粮食补贴也是按这个面积发放的。这个面积远远低于全村的平均水平,也达不到“调查”中所说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