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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乌苏里江鱼类锐减 政协委员建议休渔
2005-01-30 17:15: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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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月30日电 针对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鱼类减少的实际,黑龙江省部分政协委员建议,在加强全流域生态保护的同时,还应实行3到5年的“休渔”制度,以加快“两江”流域的生态恢复。

    “棒打狍子瓢舀鱼,山鸡飞进饭锅里”,形象地概括了当年生物资源丰富的北大荒及“两江”流域的生态。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编写的《黑龙江鱼类志》中,黑龙江省几条主要江河中盛产的冷水性鱼类有一百多种。其中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以盛产鳇鱼、鲟鱼、大马哈鱼闻名中外,并有鱼类21科、百余种。

    然而近年来,黑龙江水系的渔业资源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研究所的调查:黑龙江、乌苏里江水域的捕捞产量不断下降,种群数量持续减少,捕捞群体趋向小型化、低龄化。其中抚远段鲟鱼、鳇鱼捕捞量上世纪九十年代比八十年代下降32.9%、大马哈鱼下降78.9%,乌苏里白鲑下降66%。捕捞上来的鱼个体体重、身长锐减。眼见大鱼捕光了,一些渔民就缩紧网眼捕小鱼,结果形成灭绝性的恶性循环。如抚远县大马哈鱼产量最高年份曾达100多万尾,而2004年秋季尚不足1万尾,鱼类种群也由105种锐减到50余种。

    黑龙江省部分政协委员提出,国家渔业法规定,渔业捕捞量必须低于鱼类自然增长量。然而,目前抚远、同江两地的捕捞强度远远大于鱼类的自然增长量,个别渔民将许多达不到捕捞标准的鱼类也捕捞上市,极大地破坏了鱼类种群的繁衍生息。长此以往,黑龙江、乌苏里江将会出现无鱼可捕的局面。

    为此政协委员们建议,对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实行全流域“休渔”3到5年。鼓励渔民由捕转养,加强养鱼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实行优惠的转业转产小额贷款政策,对从商从农的渔民在生产经营上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渔民到外埠联系就业门路;对年老体弱或经医生诊断由于健康状况丧失劳动力的人员,给予办理低保。

    政协委员们还建议,应加强鱼类增殖放流。利用水产科研机构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科研攻关,进行人工采卵育苗并实行放流增殖,从而使“两江”特有的鱼类资源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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