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2日电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逐批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等28类555种食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管理。对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坚决不允许生产。
据介绍,哈尔滨市辖区(8区11县)范围内,从事上述28类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其他从事上述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每一个独立生产场所,都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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