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报道我国粮食主产区黑龙江省今年继续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部门获悉,今年这个省粮食直补资金将达到19.29亿元,比去年增加0.77亿元。
从2004年起,黑龙江省将原先通过粮食流通环节给予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同时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购销市场,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2004年,黑龙江省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8.52亿元。
据财政部门介绍,今年黑龙江省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原则、范围、对象和方式与2004年基本相同,粮食直补资金继续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为确保政策及时兑现,黑龙江省决定先由省财政垫付资金,自3月中旬起发放直补资金,3月末前一次性全额兑现到农民手中。
为使资金发放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黑龙江省政府要求直补资金发放公告张榜公布到村,《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户。同时规定,不准擅自修改《粮食补贴通知书》确定的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
今年,黑龙江省粮食直补资金将继续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以确保资金安全。各级审计、监察、财政部门将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严禁克扣、拖延兑付补贴资金,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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