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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尔滨道外区办公司 外地房产可作为资金入股
2005-03-08 08:54:3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鸣霄
东北网哈尔滨3月8日电 在哈尔滨道外区办公司,外埠的房产可以作为资金入股。记者从道外区工商分局获悉,目前,到道外区办公司、当股东的8种“门槛”全部降低。这8种公司准入限制的放宽,年内将在全市推广。
据了解,8种放宽的公司准入限制是:一是放宽公司股东出资方式限制,只要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即可,如,只要出资10万元就能办一家服务类的私营公司;二是放宽公司股东以房产出资、其房产所在地的限制,即股东可以以登记所在地以外的房产入股投资;三是放宽公司股东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住所的限制,这些成员即使户口在外地,也不用再提交在哈临时居住证明;四是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允许企业跨行业经营,如经营粮油的也可以经营化工;五是放宽公司经营期限限制;六是放宽公司股东投资比例的限制;七是放宽公司名称限制,如商业企业名称中可以不含“销售”、“经销”字样;八是放宽公司生产车间必须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限制。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