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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亟需中央政策支持
2005-03-08 16:23: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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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8日电(记者 高威) 中央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黑龙江等省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国有企业改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效益明显提高。但是,从黑龙江省的情况来看,国企改革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国家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王涛志委员就此递交了一系列提案。

  

王涛志
  王涛志认为,当前中央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已经非常明确,并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有力促进了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但是,从具体实践来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

  他提出,需要中央结合新的实践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配套政策规定。一是关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中发[2003]11号文件提出:“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对老工业基地予以适当支持。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当前,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因此,他建议国家应尽快研究出台更加细化的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妥善解决这些企业历史欠税问题。比如对于1997年年底前的欠税,国家应充分考虑这部分欠税时间跨度大,已成为呆死帐,豁免这部分税款,对当期财政基本没有影响,建议全部豁免。对于1998年到2001年5月1日实施新《税收征管法》以前形成的欠税,建议分类处理。对关停、倒闭企业欠税全部豁免,对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的,将劣势企业欠税全部豁免,将改制国有企业欠税转为国家资本金。

  二是关于厂办大集体企业政策问题。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共有厂办大集体企业2077户,职工47.5万人,其中在岗职工14.3万人,下岗职工33.2万人。厂办大集体资产总额509亿元,净资产-34亿元。这些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生产经营不景气,绝大多数职工未参加社会保险,生活相当困难,并已经成为黑龙江省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发[2003]11号文件提出:“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出台解决厂办大集体的相关政策。他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是关于社保并轨试点有关政策问题。当前,黑龙江省地方亏损企业实际需并轨人员有133万人,而国务院试点办确定黑龙江省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并轨人员为105万人,这对黑龙江省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带来了较大压力,他建议国家按黑龙江省实际并轨人数给予资金补贴。此外,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发放问题。为促进再就业、保证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缺口,国家要求下岗职工重新上岗后,国家承担的经济补偿金才能到位。在这一政策下,一方面黑龙江省向失业保险并轨的职工人数较多,这些人员短期内实现就业是不现实的。如果不能马上就业,就不能领取足额经济补偿金;领不到足额经济补偿金,职工就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国有企业就不能减员,改制就难以进行。另一方面,相比再就业人员来讲,没有就业的人员更需要经济补偿金。但按现行政策,生活有着落的人能够领到补偿金;生活没有着落的人,反而领不到补偿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补偿金的更有效地利用,也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他建议国家在充分考虑老工业基地现状的基础上,对经济补偿金发放的有关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使这一有利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好政策更好地发挥出它的效力来。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