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8日电(金钢 记者雷蕾) 今天早上,在哈尔滨驾驶机动车撞伤环卫工人的肇事司机张波,被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哈西大队民警押回哈市。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2003年11月9日4时20分许,在西大直街和兴立交桥东端下桥口处,一辆解放牌客货车将正在清扫道路的环卫工人徐桂芬当场撞倒,肇事车辆随即逃逸。伤者徐桂芬虽保住了性命,但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哈西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辆撞人后落下的散落物。据此,办案人顺藤摸瓜,查阅了肇事车辆的档案,查明现车主为张波,男,23岁,肇事车辆牌号为黑AF6374号,驾驶员暂住在道外区(原太平区)桥头头道街54号。但张波已不知去向。警方随后将其上网进行通缉。
日前,北京警方将肇事者擒获。经查,张波只持有农机车驾驶证,肇事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张波将被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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