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10日电 哈尔滨市将对设在居民区内的业户逐步建立环保诚信电子档案。消极对待污染治理、群众投诉多的业户,评其为“黄色单位”。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市《关于在城市集中居住区建立扰民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座谈评议会上获悉的。
《意见》规定,实行禁办告知制度和环评告知制度,对有噪声、振动、烟尘、废水等排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验收的项目,通过环保部门把关,采取污染预防措施,使项目可能对居民居住区环境噪音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建立业户环保诚信自律与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环保部门逐步建立起居民集中居住区内业户的环保诚信电子档案,并根据片内业户的环保自律和信誉情况进行分类。对重视环境保护、没有群众投诉记录的业户,评其为“绿色单位”,实行环保挂牌一年内免检保护;对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问题,并正在积极治理整改中的业户,评其为“蓝色单位”,对这类单位要督促其积极解决环境问题;对消极对待污染治理、群众投诉多的业户,评其为“黄色单位”,对其实施重点监督,发现问题严管严罚。
实行扰民噪声投诉统一受理制度,明确环保投诉举报电话为哈市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扰民噪声信访和投诉热线电话,实行归口办理和限时办结制度。
据了解,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噪声污染整治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整治金属切割、建材加工、印刷厂等营业点和商业经营性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卡拉OK噪声,还负责整治宾馆、饭店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等产生的噪音。公安部门负责整治城市市区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行为的查处,对家庭室内发生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行为的查处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取缔噪声扰民的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