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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收费招生 黑龙江采取措施防治教育腐败
2005-03-11 06:50:5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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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11日电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今年将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全面落实好“阳光工程”计划,即“阳光收费”和“阳光招生”。

  据了解,此次评议将通过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箱、设点咨询等方式,评议全省教育系统行风最佳和最差单位,以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评议内容具体包括: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巩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等形式的乱收费。

  今年,教育主管部门还将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治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增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

  据介绍,去年我省教育部门以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和规范高校收费管理为重点,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116个,涉及金额192.6万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1起。一年来,有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从去年3月开始,省教育厅还与物价部门配合,对全省各高等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仅去年上半年,全省高校就累计取消和调整各种收费项目37项,有效地减轻了学生负担,规范了高校收费行为。

  一年来,教育部门还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教育反腐败的突破口,共受理来信来访372件次,其中上级交办件21起,已全部办结上报。据统计,去年全省教育系统共立案151起,已全部查结,共处分党员干部108人。其中在哈高校立案5起,全部查结,共处分党员干部5人。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