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11日电 人为损坏一个部件是否整机都不享有“三包”服务?奔走维权的消费者王兴博认为,我国手机“三包”规定尚有不完善之处。市消协对他发现的问题表示认同,并已上报中消协。中消协表示,将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我国手机“三包”规定相关条款。
今年2月,王兴博的手机屏幕炸裂。因在“三包”期内,王就到经销商大显移动电话哈尔滨客户服务部要求免费维修。该部依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不是手机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人为损坏”为由,拒绝无偿服务。王同意花600元在客服部换新屏。客服部检测后称,只是屏幕坏了,更换后会“和新手机一样”。换屏后,王发现拨键通话时稍一用力就自动关机,于是再次找到大显客服部。服务人员称可能主板有问题,换主板还要交1000元钱,并解释说,因为该手机此前因“人为损坏”自费更换过屏幕,所以再有什么毛病就都不能“三包”了。王认为,《规定》中并没有说一个部件损坏整机都随之失去“三包”待遇,客服部应该免费维修他的手机,而且承担相关责任。
本月初,王兴博就此观点向市消协作了说明,得到市消协认同。
王兴博的遭遇暴露出《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中经常引起争议的一个问题。《规定》第24条规定,“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未明确说明是整机都不实行“三包”,还是只是人为损坏部分不实行“三包”。这正是该《规定》有待完善的地方。
同时,该“规定”第四条还明确表述:“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市消协支持王兴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