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18日电 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记者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及哈尔滨市多家银行获悉,哈尔滨市银行已从17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据人民银行哈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央行决定,昨日起取消现行的自营性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新政策实行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有所上升。
据了解,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为5年以上5.31%,5年以下4.95%,基准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5.85%、5年以上6.12%。调整后,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比现行的优惠利率5.31%高出0.2个百分点;而5年期以下的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5.85%的0.9倍(即5.265%),比现行优惠利率高0.315个百分点。据银行人士测算,以10万元30年期的住房贷款计算,贷款利率提高到5.51%后,贷款人每月约需多还款13元。
我市银行界有关人士表示,银行大多会执行下限利率,因而对新购房居民的影响不会太大,对3月17日以前已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另据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将相应微幅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