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5日电 3名无业人员用假收购合同,非法集资百万余元。近日,3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动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和两年。
据了解,于瀚原为哈尔滨香坊区无业人员。2003年2月,于瀚打算承包租赁呼兰县白奎造纸厂,并与该厂达成意向性协议。由于资金短缺,2003年春节,于瀚与弟弟于洋、以及弟弟的女友李孟鑫预谋,以于瀚承包的造纸厂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人找来了于瀚的朋友丛某和王某,3人以月息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伪造了白奎造纸厂的“企业收购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文书,骗取丛、王等人的信任,非法吸收存款1078510元。2004年,3人相继被抓获。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