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8日电 “各县市不准硬性要求农民到指定的种子公司购种,不准以不是良种为由截扣农民良种补贴”。记者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委获悉,在省政府良种补贴“五不准”要求的基础上,牡丹江市又增加了以上的“两不准”,确保良种补贴真正发放到农民手中。
据了解,至3月9日,牡丹江市的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已全部下拨到位。在良种补贴发放的前期准备阶段,个别县(市)对良种的供应单位进行了招标,硬性要求农民到中标的良种供应单位购买种子。
对此,牡丹江市农委要求各县(市)在良种供应上,要严格审定供种单位的经营资格和种子质量,对合格者列入供种单位名单,为农民购买良种提供参考。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硬性要求农民到指定的种子公司购种。在优良品种的认定上,对于农民自留和自行外购的种子,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只要符合良种标准,也应纳入良种补贴范围,不得以不是良种为由截扣农民的良种补贴。
为加强群众对良种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各县(市)还必须做到省政府规定的“五公开、五不准”和“三到户”。五公开,即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资金额度,公开补贴标准和兑现方式,公开供种单位,公开种子价格;五不准,即示范面积安排不准营私舞弊偏向亲友,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暗箱操作认定供种企业,不准擅自更改补贴标准和数额,不准以补贴款抵扣任何欠款;三到户,即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方法讲解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及时掌握群众的反应。
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水稻良种补贴发放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标准同去年基本相同。每亩水稻补贴标准为15元,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原则上要求继续采取存折形式发放,各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要求,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牡丹江市水稻良种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