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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20万头母猪肉隐身入市 黑龙江对此市场监管缺位
2005-04-19 09:17: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路敦英
东北网器乐这4月19日电 按国家规定,出售淘汰母猪肉要有明确的标识,注明是淘汰母猪肉。据统计,我省每年淘汰母猪近23万头,可目前我省猪肉市场上没有一家标识出卖母猪肉的。这么多的淘汰母猪肉都到哪里去了?业内人士透露,我省的淘汰母猪肉流向大致有两个渠道:一是以次充好,扒掉皮、割掉乳腺,当精肉销售了;二是做成熟食或灌肠了。
按照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母猪肉、公猪肉不能用于加工、切片和按照部位加工成分割肉。比如加工成冻卷肉,按臀尖、肋条等等这样分部位的加工都是不允许的。
省畜禽屠宰管理所所长助理臧华夏介绍,淘汰母猪肉不属于病害肉,可以食用。但是,它肌肉纤维粗,口感、香味、色泽和弹性都较普通猪肉差,属于劣质肉。在出售时,必须有明确的淘汰标识,注明是淘汰母猪肉,以免消费者吃亏上当。
据省畜牧局统计,当前我省存栏母猪147万头,每年淘汰近23万头。市场上,淘汰母猪一般都按头卖,一头在六七百元左右,大体相当于重量相同育肥猪价格的一半。按此计算,23万头淘汰母猪以次充好,每年将侵害消费者利益高达1个多亿!
省工商局市场处王振军处长认为,把质量不好的,明显低于正常市场标准的母猪肉混同于优质的育肥猪肉卖,是典型的制假售假行为,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严重侵害,应该严肃查处。
日前,记者在哈尔滨市一家屠宰企业采访,正遇上一辆“小四轮”拉着几头老母猪进了院。该企业经理矢口否认收购母猪,在记者与老板的争执间,“小四轮”绝尘而去。
看来,无论是屠宰者还是销售者对不应把母猪肉混同于普通育肥肉,是心知肚明的。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