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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以民有林建设实现全省林业“三增” 
2005-04-21 14:31:5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经济日报   作者:朱振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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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21日电 春光明媚,万物复苏,又是一年植树时,黑龙江森工林区广大职工干部目前正积极开展春季植树造林活动,大力推进民有林的发展。据悉,2004年我省森工系统共完成更新造林任务47.2万亩,其中民有造林9.95万亩。

  各林业局为了较好地完成民有林营造工作,他们精心谋划,大力推进,突破了以往认识、观念以及造林地块选择等方面的局限,积极组织实施了造林质量公示制、责任追究制、作业示范制、末位淘汰制、离任审计制和检查验收制等制度,积极贯彻质量为先的方针。实践证明营造民有林是改革营林管理体制,转换营林机制,加快生态建设和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

  黑龙江省森工系统依据全林区和各试点林业局制定的民有林实施方案,制定了森工林区2005年-2010年民有林经营总体规划,规划确定黑龙江森工林区民有林建设期限为2005年-2010年,通过规范和加快民有林建设,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生态整体功能,增加林业职工收入,力争到2010年全省民有林达到45万亩,资源蓄积量达到150万立方米,产值达到2.25亿元。

  由于我省森工林区发展民有林较早,目前国家在国有林没有核发民有林林木所有权证,这是制约民有林发展的症结所在。为了加强对民有林的管理,黑龙江森工林区对1984年以来营造的民有林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核查,重点审查了民有林营造时间、面积、证书发放、经营档案等情况,顺利完成了民有林统计汇总工作。经调查,截至2003年底,全省森工系统现有民有林总面积为5.56万亩。经向有关部门请示,在商品林区营造民有林原则上发给林木所有权证。在公益林区营造的民有林通过评估作价国家逐步购买收回。此举极大地鼓励了干部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推进民有林的进一步扩展。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