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25日电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记者从一些国旗指定销售部门获悉,国旗销售又迎来高峰期。然而,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在《国旗法》实施已逾10年,国旗的悬挂和升降已上升到了国家法律的层次的今天,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法律的维护下飘扬在蓝天上,时刻唤起人们的骄傲和自豪感,人们悬挂国旗的出发点是对国家的热爱,但其中出现种种不规范的地方,让原本庄严凝重的事变了味儿。
并列高悬主次不分
在道外区大众肉联食品厂、南岗区中山路银河大厦门前,国旗与企业旗处于同一高度;香坊区赣水路“海外学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门前,不但三个旗杆的高度相同,居中悬挂的国旗竟呈“下半旗”的状态,高度更加明显低于左、右侧旗;在动力区81-3号,5个旗杆上只挂了3面旗帜,国旗虽然挂在中央,但另外两面旗却在同侧排列,左右失衡。
《国旗法》规定: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党旗国旗套装组合
在道里区透笼轻工市场文教用品摊区、南岗区大世界商场,记者看到多个摊床都有旗帜套装组合出售,小套装组合上,一面挂有国旗,另一面挂着党旗;有的小套装组合还将国旗居中,两面另悬挂党旗与外国国旗。摊主告诉记者,小金属套装组合售价在15元至25元不等,组合上的小旗不单卖,多是学校及企事业单位来买。
《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要求: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国旗图案成了广告
在南岗区某时代购物广场军霞体育用品柜台,1米多高的广告牌上是王军霞夺得世界冠军后、身披国旗奔跑的特写镜头;在走访道外区南极批发市场、道里区透笼轻工市场等一些玩具批发场所时,记者也发现个别贴有国旗标志的儿童滑板车、飞机、坦克等玩具在此有售。
《国旗法》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早晨升起傍晚应降
21日18时20分,位于工程街的113中分校,教室黑暗,空无一人,但国旗依然在操场上空飘扬;19时50分,南岗区中山路上的风华中学大门紧锁,而国旗没有被降落;21时许,记者在慧海大厦门前广场,同样看到了依然悬挂在旗杆上的国旗。
《国旗法》规定:按照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此外,还有一些单位悬挂褪色、破损的国旗,省政协委员冯洪滨多次对此提出议案,建议依法规范国旗使用方法。
他说,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有关部门应该明确监管责任,对国旗悬挂、制售和使用进行严格检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国旗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