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市早已规定学校内不准设停车场
2005-05-10 11:06: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闻礼莉 魏莹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5月10日电 9日早晨,哈尔滨市工农小学停放的一辆大货车驶出校门时,将二年级二班的学生许悦夹在校大门的门柱上,许悦被当场夹死。

  《哈尔滨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早于1999年5月27日由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其中第十六条规定,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中小学校的用地,不准出租、转让、抵押、外借。为此,记者询问了一些市民的看法。

  在机关工作的李先生认为,校园存车学校可以挣钱,这事谁都明白,但学校存车太多经常影响这条街的交通,为此交通堵塞时有发生。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学校存车挺讨厌,不管多晚汽车喇叭“嘀嘀”响,噪音实在扰民。学生家长赵先生对记者说,9日工农小学发生的悲剧让家长们都感到震惊,我们把孩子交给学校,谁能想到竟发生这样的惨案。实际上,小学存车危机四伏,各种车辆进进出出,不仅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环境,还对学生们的安全造成隐患。采访中记者还看到,有些学校出租场地或校办工厂就开在学校院内,不仅影响校园环境,还挤占了学生操场。

  相关事件:

  -2002年7月19日哈市一男学生因学校操场停车受伤。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