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黑龙江实行联签制度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05-05-24 16:03:17 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新华社哈尔滨5月24日电 黑龙江省根据新一轮国企改革极具探索性的特点,创造性地实行向国有改制企业派驻财务总监的方式,对企业较大的开支实行联签制度,较好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黑龙江是全国国有比重较高的省份之一,地方工业大企业中4/5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肩负着调整国有大中型企业所有制结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任。为此,他们以招商改制为根本途径,首先以省直10户大资不抵债的"老大难"企业为改革试点,后扩大到全省的75户大中型工业企业,综合运用老工业基地振兴各项的政策,统筹解决改革成本,确保了改革的稳步进行。

  为保证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对国有资产实行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黑龙江省还创新地通过公开竞聘,选拔了20多名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派驻到改制企业任财务总监,责成他们对1万元以上的支出与企业经营者联签。由于这些派驻的财务总监在国资监管部门开支,在改制企业工作,避免了以往财务主管看企业管理者眼色行事,不敢提出反对意见的弊端,较好地行使了监管的职能,降低了企业的决策风险。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这些派驻改制企业的财务总监已累计联签3亿多元,拒签2000多万元,维护了国家、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