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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劣质工程为何敢明目张胆
2005-05-26 05:27:2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刘涧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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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26日电题:论劣质工程为何敢明目张胆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历来是行政实践中的一个积习。在开发建设成为热潮的过程中,那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往往被忽视,被损害。

  齐齐哈尔市景新工商一号楼的遭遇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虽然这是一个“陈年旧案”,但是责任方对这桩陈年旧案的处理态度,仍然挥不去官僚主义的阴影。

  建设开发中的动迁总会引发大大小小的利益矛盾,开发方总是希望实现利益最大化,而最大化的代价却要转嫁到动迁户的身上,这在铁锋工商分局的做法上达到了极致。他们在与乙方签的合同上,竟然白纸黑字地写明:“乙方应千方百计为甲方节省工程成本造价”、“乙方为甲方节省工程成本的总金额,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

  无须拥有从事建筑行业的经历,就知道这种甲方要求乙方以节省工程造价为首要目标的合同是非常罕见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条款,其原因就在于房子不是给自己盖的,而是给动迁户的!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他们最主要的财产就是住房,尽管“私人财产不可侵犯”已经写进了宪法,但是在一些地方,普通公民的基本利益还是不断受到有关机构的蔑视和侵犯。动迁户居住的动迁楼竟然过了10年还没有通过质量验收,迫使该楼居民不得不上告法院。在法院判决后,铁锋工商局仍然无视自己的法律责任,能拖就拖,所谓公民利益不可侵犯,对他们来说的的确确是一句空话。

  也许对他们来说,只有那个“节省工程成本的总金额甲乙双方五五分成”才不是空话,才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有了这个“五五分成”,才有了这个害你没商量的劣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