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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抢生意大打出手获刑6年赔偿11万
2005-05-27 13:14:4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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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7日电 牡丹江市李某和王某同为出租车司机,且经常在一起候客,双方因争夺乘客,大打出手,近日伤人者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4年10月5日晚,二人在一歌厅门前停车位置发生口角,据了解,排在前面和排在后面也相差无几,只要相互谦让事情也就过去了,可李某感觉在同行面前丢了面子、吃了亏,便找来其弟和刘某等四人猛打王某,当时有群众围观,李某怕有人报警又指使刘某等人将王某强行拉上车带到西山继续殴打,后看到王某流血太多怕出人命,将其送到医院后四人逃跑。李某被警方捕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左眼球破裂,构成重伤,近日该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王某各种经济损失11万余元。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