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31日电 近日,海伦市23个乡镇土地助理员结束了多年来“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按照地域组建成7个国土资源管理所,作为绥化市国土资源局的派驻机构。国土资源局对管理所实行垂直管理,编制由事业编转为行政编,经费由原来的自收自支,变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大大稳定了基层国土资源队伍,强化了管理职能。据悉,目前黑龙江省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已全部完成,乡镇所的组建和派驻机构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
黑龙江省按照“强化省层、理顺基层、完善功能、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以全面性、统一性、连续性为特点,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改革结合省内实际调整了纪检监察体制、执法监察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对市(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派驻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同级党委协管,体现了全面性。
改革统一规定了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管理办法,统一确定了市辖区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置模式,统一强化了县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了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要求。市辖区包括经批准的省级以上开发区设分局、跨乡镇按区片集中建立国土资源所,分别作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派驻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将省国土资源厅派驻农垦、森工系统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由原来的三级派驻体制改为一级派驻、全线垂直管理的体制;将哈尔滨铁路局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上收到省厅垂直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配套文件,对改革后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在班子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对改革后国土资源部门新的管理职能调整、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相关行政管理事权划分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以实现新旧体制的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