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5月31日电 题:媒体监督"摆短"而见长
据报道:从去年开始,哈尔滨市委安排专人每天查阅国家、省、市级报纸等新闻媒体,将涉及全市的批评报道摘录到新闻媒体批评报道每日情况反馈表上,经领导审定后,进行督办处理。市委督查室共查阅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涉及全市的批评报道2304篇,列办241件、转办213件。今年一季度,查阅国家、省、市新闻媒体涉及全市的批评报道551篇,列办12件、转办92件、电话交办10件。目前,列办事项已全部落实。
我们在实践中可以看到,由于一些地方官员对新闻监督认识不到位,加上缺少法律对新闻监督的强制性保护,新闻记者的采访权、评论权和舆论监督权难以完全到位。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丑闻都是外地报纸报道了,而本地报纸却一直沉默。比如某地前几年发生了闻名全国的假酒案,各地媒体都在说话,当地的报纸一言不发;发生了恶性爆炸,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丑闻,我们的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都报道了,但当地的小报仍在歌唱天下太平。
我们说,新闻是政府的喉舌,是有阶级性的。但是,这是建立在说真话的基础上。这样的新闻才有公信力。一些地方媒体,热衷于说好话,夸夸其谈,为造假的官员说话,成了他们吹牛的喇叭。老百姓的声音听不到,他们围着市长县长转,却不到农民的炕头,更不去穷乡僻壤,他们已经失去了监督的功能。因此,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义务。监督不力,就是新闻部门的失职。
但是要想畅通言路,还得依靠法律的保障,依靠官员的支持。因为新闻单位和记者的命运掌握在地方官员手中,他们的升迁,他们的调动,他们的工资,他们的房子,他们的一切都掌握在地方官员的手中,他们就象地方官员操纵的一个木偶。没有为他们撑腰的法律,没有他们的坚强后盾,他们能放心地说话吗?即使是监督地方上的一般部门,他们也苦于法律没有明确自己的权利,生怕惹上官司。这几年和新闻部门打官司已经成了不是新闻的新闻了。
在无奈中,一些报纸取消了读者来信,一是反映负面的信息多,领导不满意,他们得看市长的脸色;二是他们觉得自己说了白说,不如不说。媒体都变成了这样,谁来监督我们的官员。也难怪我们的地方官员感慨缺乏真正的监督。
哈尔滨的做法让我们感到,只要领导同志的认识提高了,在法律还没有健全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的。因为我们的许多事情都要急办,不能都等到有了法律依据。比如在哈尔滨,有关部门根据问题性质、影响大小和办理时限要求,将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分为“电话督促整改、转交承办部门办理和列为督办事项限期办结”三种类型,实行分类查办,并坚持查办结果反馈制度。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具体督办部门采取直接办理的方式,深入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这种做法,可以规范媒体监督的行为、促进媒体良性发展,又可以完善监督网络,切实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监督,更是给群众监督提供了一个公开的、有力的平台,有利于形成对职务犯罪的社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