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物业服务无法分割 欠费业主吃上“大锅饭”
2005-06-07 14:10:0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吕瑛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6月7日电 有关专家曾这样分析过物业费收费难的原因:哈尔滨市旧有的二十年以上的房屋、小区,一般都是从单位自管房产或者直管公房脱离而来。在“大锅饭”时代,房子由单位分,房费单位收,房子的维修当然也就是单位管了。职工分到房子,就可以安心只住不用管其他了。

  直管公房也是一直由房管所管理的,清淘上下水、维修设施,一般全是房管所的事。上世纪末,房屋产权改革后,物业作为一种新兴的理念开始被居民所接受,特别是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业主”这一新的概念才进入了人们头脑中。但物业的范围和物业费所含的范畴,业主们并不很清楚。

  新建的商品住宅,一般是售房时业主交纳一两年的物业费后,再拿到房屋的钥匙。之后,业主们再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这时,交费的“主动权”就在业主手中。有些房屋质量问题不归物业公司管理,但如果出现问题,却成了业主欠物业费的理由。物业费也面临着下调容易上浮难,成了难以改变的框框。由于对欠交物业费的业主没有像《省供热条例》那样对欠供热费的有“滞纳金”的规定,物业公司对欠账常常是无可奈何。只有少部分物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将欠费业主告上法庭。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处负责人谈到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时说,其实,欠费业主对交费业主的权益是一种损害。物业服务的特点是房屋公共部分的维修,少数业主不交费,并不影响他们享受物业服务。公共的上下水管线、小区道路、保安都在正常服务,由于物业服务无法分割的特殊性,是没办法将交费业主和不交费业主区分开的。不交费导致交费业主越来越少,进而影响物业服务质量,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而有关物业费的价格,更是焦点中的焦点。

  2003年,哈市中植方舟苑的物业公司曾与开发商协商,将物业费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降至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65元。今年,业主委员会曾就增加物业服务内容和上调服务费的事多次召开会议,请业主委员们商议,然而,投票计票活动闹得不欢而散。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哈市已出现了两三起因物业费收缴困难、物业公司放弃经营的事件。虽然大多数物业公司会坚持服务,但长此以往,服务质量等后患肯定会显现出来。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