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7日电 为争取更多的客源,对送客的出租车司机实行一定数额的奖励、提成,是一些娱乐消费场所的经营手段之一,这本身无可厚非。但随着“提成激励”竞争的不断升级,一些商家的正常经营活动被扭曲甚至开始变味儿。不久前在哈尔滨市举行医博会期间,几位外地来的客商在一家洗浴场所消费时遭到敲诈勒索,而送客的出租车司机却得到数百元的提成。日前笔者在哈市乘坐出租车时再次看到这种发给的哥的广告卡片,位于哈市道里区的一家酒吧称“出租车送包房提168元,大厅最低提成30元不等”,并承诺“本酒吧信誉至上,决不欺骗司机”。另外一家音乐厅同样承诺“出租车送客提成168元”,并称“司机送客每月累计八次,奖夏新A8手机一部,每送一桌奖矿泉水一瓶”。
看来,这样的“高提成”确实对有些出租车司机产生了诱惑力,发生在医博会期间的“宰客事件”就说明了这点;但这种经营方式令人产生疑问,这么高的提成还不是来自消费者的腰包吗?经营者对出租车司机许诺如此高的回报,要么就是从消费者那里获取了超额利润,要么就是经营者主动降低自身的收入,分给司机。而在通常状态下,后一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高提成背后往往伴随着“宰客”行为。
许多正直的出租车司机对这样的经营方式也不予认可。毕竟服务业争取顾客的最好途径还是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实实在在的服务,如果一味在“提成”上做文章,就有可能忽略了服务。至于有的经营者如果一开始就没有把服务放在第一位,而是期待对不了解内情的本地和外地消费者采取“温柔一刀”的经营策略,那就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和敲诈行为了,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