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6月9日电 在办理境外旅行时,某些境外游得交数额不菲的质押金,好像已成为哈尔滨市办理出境游的旅游公司不成文的规定。并且,想出国的旅行者也不得不接受旅游公司的这个要求。但恰恰是这个看似双方都能认可的质保做法,给赴韩出游的朴女士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哈尔滨市的朴女士一行三人去趟韩国顺利返回后,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海外假日部却违反合约,对出行前所收取的保证金迟迟不返还,为了这笔数额不小的近5万美元质押金,朴女士一年多来,天天过着“讨债”的生活。
三人出游赴韩国押了近5万美元
采访中,哈尔滨市的朴女士向记者道出了事情缘由。2003年11月末,她与两位朋友想去韩国游玩,便在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海外假日部报了名并交了完全款。
朴女士告诉记者:“交完钱取完护照后,海外假日部一位姓杨的经理告诉我,让我们三人把房产证拿来作抵押。同时还特别要求再交20万元人民币质押金,因为我既是朝鲜族人,又是未婚,他们怕我出国不回来。并说这是公司规定,回国后就把押金立刻退回。”朴女士听完杨经理的解释,并仔细阅读了质押金协议书,在签署时特意看到该协议第五条明确规定:“按期随团同时返回中国境内,没有发生滞留情况下,甲方于入境后一周内返还质押金。”
心存疑惑的朴女士感到如此大数额的质押金一次拿出不太托底,便又询问了其他几家旅行社。当她得知这是行业内的规定,回来一定能退时,便放心地一次性交给海外假日部2.4万美元。
本以为交完质押金就可以出国了,可就在朴女士既定的出国时间2003年12月16日的前一天,她又接到那位杨经理的电话,告诉她:“同行的两位朋友也得每人交10万元人民币质押金,否则就走不了,如果取消行程,你们的团费及三人的飞机票等费用都将扣除。”虽然朴女士与对方争论了一番,可是没有结果。想想离出国就差一天了,一切准备就绪,如果不去损失也不小,万般无奈之下朴女士只好又交了2.3万美元质押金。
旅游如约归来后押金爽约未归还
2003年12月21日,朴女士一行三人结束愉快的旅行归国。按事先的约定,一周后,朴女士将会拿回自己的4.7万美元质押金,可事情却不像朴女士所想像的那样。
据朴女士讲,一周后,她如约来到该旅游公司索款,可对方的杨经理却告诉她:“再过一周才能给你,这笔钱交给总公司了,还没返回来呢。”又过了一周,朴女士第二次来找杨经理,却再一次被告知:这笔钱还得等半个月时间,并给朴女士了打了一个收条。从此之后,朴女士为了这笔数额不菲的质押金,踏上了“讨债”之路。朴女士告诉记者,在她的不断讨要下,2004年2月至7月间,朴女士先后五次收到招商国旅海外假日部退还的14.3万元人民币质押金,而剩余的25.7万元人民币如石沉大海。
采访中,朴女士痛苦地告诉记者:“这些钱是自己全部积蓄,由于自己天天出来要钱,无法正常工作,公司已经让她辞职,这些钱,如果要不回来,自己将无法生存下去了。”由于一年多的讨债并没有收回全部质押金,无奈,在2005年春节过后,朴女士只好找到海外假日部的主管部门———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讨说法。可每次去,对方一位副总都说“跟下面协商完了,你去找杨经理吧,他马上会退给你”。而当朴女士找到海外假日部的杨经理,对方却说“这笔钱已交给总公司,你去找总公司要吧”。数次被踢来踢去的朴女士,钱没再要回一分,最终竟等来一个很让她接受不了的结果:海外假日部那位杨经理找不到了,电话停机,办公室的人说此人已不在这工作了。
和尚走了庙还在招商国旅难逃责
6月4日,当记者接到朴女士的投诉电话后,便一同与她来到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核实情况。面对朴女士的遭遇,该公司徐总经理承认听说过此情况,但对于朴女士除表示同情外,面对解决办法却表示有难度。
徐总经理解释说:“当初,杨××是挂靠在我们这儿的一个门市部,但这个门市部的权限只是负责咨询、解答、收客,他根本没权利与游客签约收质押金。再说,这个门市部我们已经跟他解除合约,他是打着我们公司这个旗号在行骗,我们也是受害者,也在找他,现在关键是谁也不知道他的下落,如果找到,一定让他给你退还剩余的质押金。”
听了徐总经理的解释,朴女士不由得质问:“我当初是认准了你招商国旅的大牌子,现在你下边的人没了,我得管你要呀!毕竟这上面盖的是你公司的章!”
但徐总经理对此事的最终答复就是得找到杨经理再说,朴女士的讨债之路再次遭遇阻碍。
那么,朴女士是否只能等到杨经理出现才能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其余部分的质押金呢?如果杨经理就此消失,朴女士的质押金是否也如一江春水付东流了呢?为了不让自己的血汗钱就这样付诸东流,朴女士决定向有黑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此事。
采访中,黑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说:“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收取游客境外出游质押金,但为了防止出境旅客在境外滞留,收取一定金额的质押金在各旅行社内已形成一条行规。如果游客一旦与总公司下属门市部出现问题,我们只追究总公司责任。对于朴女士这笔数额不小的质押金,朴女士与该假日部的上级部门联系做法是对的,因为从朴女士与旅游公司所签的合同看,该假日部是黑龙江招商国旅的下属部门,招商国旅理应为下属所出的问题负责任。”但对于朴女士提出的旅游投诉请求,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接受,因为,监督所只受理游客在出行后三个月内发生的旅游投诉,由于朴女士的投诉超过了维权时间,只能采取法律渠道解决。
据悉,朴女士已经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讨回本应属于自己的质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