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3日电 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重操旧业,不但对受害人进行抢劫,还拍裸照实施敲诈。近日,张某被黑龙江省农垦检察分院以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2004年1月31日,张某因无钱挥霍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他在龙门农场场部一家属楼内,发现门口有两双鞋,便敲该室房门。当被害人吕某开门时,他趁机钻入室内,一手拿着打火机,一手拿着发油,将吕某的脖子搂住,威逼吕某把钱和手机交出来。吕某把1000余元钱和手机交给了他。张某将吕某绑上脱光后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对其进行拍照。2月5日,张某给吕某打电话向其索要10万元钱,并威胁她如不给就将其照片四处邮寄,让其无脸见人。事后,张某逃至张家界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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