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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特困拆迁户最低补5.5万 1600户居民将成首批受益人
2005-06-15 05:04: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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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5日电 动迁后没有能力购置新房的特困居民,现在有了“最低保障线”——日前,哈尔滨市出台的《关于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给予照顾的具体规定》中规定,今后新审批的拆迁项目,持“低保证”的特困户最低将获得5.5万元拆迁补偿款。

  据了解,持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拆迁住户,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将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持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最低补偿5.5万元的基础上,将再补助1万元。

  据市房产住宅局负责人介绍,哈市目前还有50余片危房棚户区,总面积达200余万平方米。这些危房棚户区内的住户大多是特困家庭,按照现有拆迁补偿规定,其中相当一部分居民动迁后无能力购置新房,新规定的出台将给这些困难人群动迁后的妥善安置提供保障。对今年全市21个危房改造项目摸底测算显示,近1600户拆迁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将成为新规定的首批受益人。

  据悉,该规定适用于哈市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动力、平房和松北区的拆迁项目,呼兰区和市属各县(市)的照顾标准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