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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今年高校收费标准不变 普通专业每学年收费不超过5500元
2005-06-15 05:30:5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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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5日电 1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获悉,今年我省各高校的收费标准不变,继续执行2000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每位学生每学年的收费一般在2500元至5500元之间。

  日前,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2005年,各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据媒体报道,今年,北京高校收费标准也保持稳定,除了艺术等专业收费每学年在万元左右外,其他普通专业收费一般在5500元上下,不超过6000元。

  针对教育部规范高校收费,以及我省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标准问题,记者今天采访了我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

  据省教育厅财审处杨立田处长介绍,近年来,高校收费一直是众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2005年,我省各高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除了艺术等专业收费每学年在万元左右外,其他普通专业每位学生每学年的收费一般在2500元至5500元之间。为了规范收费,我省教育部门要求,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高等学校收费一律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等。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同时,各高等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对不按国家规定和招生简章中注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学校招生中巧立名目搞乱收费的,要坚决追究学校一把手的责任。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