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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台规定:拆改房屋承重构件须到相关部门备案
2005-06-23 06:01:0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于志华
东北网哈尔滨6月23日电 4月27日生效的《哈尔滨市房屋改修改建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今后公有房屋的改修改建要获得房产住宅局的审批手续;其他房屋改修改建要到房产住宅局办理登记备案,履行两项程序必须出示四邻书面同意意见。
新晚报援引家报报道,该规定是针对目前哈市居民房产买卖交易频繁,改修改建造成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增多的现状而起草的。规定要求,所有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的房屋,改修改建必须遵守该规定。规定要求,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窗改门、墙扒门、改变门窗尺寸,以及拆改房屋承重构件等行为必须履行房产住宅局审批和备案手续。
另外,挖建、扩建房屋地下室,拆改房屋基础、梁、柱,其他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被列为不得从事的房屋改修改建行为。同时,申请改修改建的企业和个人,在申报手续中,除向市房产住宅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和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外,还要出具房屋所在地四邻的书面同意意见书,否则将不予批复。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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