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5日电 无故开除员工,拖欠工资不发;当劳动监察部门正常执法时,拒绝出具劳动合同、工资台账、保险单据。今日,哈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海都国际商务会馆、富华健身水世界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各罚款2万元,对滨鹏花园浴场下发了限期整改指令书。
10时20分许,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哈市嵩山路38号的“海都会馆”,责令会馆出示今年4月18日给其下发“询问通知书”中要求的工资明细表、劳动合同、社保费缴费单据等。一位女士称,会馆负责人不在。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她找来一位男经理。该经理说,他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好,刚上班。最终未能拿出执法人员要求出示的材料。
按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对会馆下发了“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当要求该男经理签字时,对方却拒绝签字转身走了。据执法人员介绍,二个月前,市监察支队根据该会馆员工举报,怀疑该会馆在用工方面有严重问题,可执法检查时,会馆相关负责人不但不配合,连起码的材料都不给提供。据举报者介绍,会馆有员工100多人,会馆都没有给他们签劳动合同,更没有给员工缴社会保险。
执法人员随后来到位于泰山路117号的富华健身水世界,同样事先对其下发过“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但一位姓吴的经理找了近二十分钟,只拿出一个营业执照和一张社保缴费单复印件,至于其他材料,吴经理说暂时拿不出来。一位在此工作的员工说,他来“富华”数年,从没签过劳动合同。
据此次劳动监察负责人介绍,大型洗浴中心用工量很大,很多单位劳动用工手续根本就不健全,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拖欠员工工资。一些用工单位法律意识很淡薄甚至不懂法,为了躲避劳动监察,个别单位谎称单位法人不在,不提供相关材料,甚至无理抗拒劳动监察,给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带来极大难度。按照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