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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多方帮教 佳木斯一缓刑高考生高考得530分
2005-07-12 05:15:2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庆才 孙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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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佳木斯7月12日电 佳木斯市桦南县法院刑事少年审判法庭,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未成年人。近日,一名因哥们义气而犯罪的高中生在缓刑后,参加高考考出了530分的好成绩。

  曹某是桦南县第一中学学生。2003年3月15日,同班同学于某与其他班的同学韩某因琐事产生矛盾,找好朋友曹某帮忙。在厮打中,曹某用砖头将韩某的头部打成重伤。桦南县法院刑事少年审判法庭了解到,曹某家居住在农村,母亲无职业,父亲下岗且身患重病,家境比较贫寒。在校期间,他成绩优异,深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少年法庭的法官通过与法定监护人和学校取得联系,落实了具体的帮教措施后,法庭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认定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执行。

  曹某又回到了学校就读,在缓刑考验期内,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多次回访其本人及法定监护人,了解其在校期间各个方面的表现。鼓励他好好学习,并帮助他解决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临近高考前,法官们了解到其高考前生活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时,法官们当即资助200元钱,并表示在其考上大学后继续对其进行资助,曹某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在今年全国高考中,曹某考出了530分的好成绩,他所报考的高校是山东潍坊学院。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