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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时包被盗 哈尔滨一消费者状告“小肥羊”
2005-07-26 18:53: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经济报   作者:崔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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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6日电 “营口东北小肥羊”火锅城动力分店是哈尔滨市动力区一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7月20日,该店被哈尔滨市消费者石先生告上法庭。石先生说:“我这也是无奈之举啊,愿我的经历能给广大消费者起点借鉴作用!”

  7月3日是个礼拜天,消费者石先生等4人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上的小肥羊火锅城动力连锁分店,在二楼大厅一临窗餐桌上就餐。在结算后即将离去时,石先生突然发现自己内装800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和多个证件及个人文件的手包不翼而飞。石先生立即报告给酒店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令石先生感到蹊跷的是:在该4人就餐期间直至物品丢失,他们的临桌并没有任何其他消费者就餐,只有几个服务员靠近过。据与石先生一起就餐同行人士说,在发现丢包前,他们看到临桌曾经有两位男士坐在那里说话、打手机有半个小时之久,但没有点菜用餐。奇怪的是,偌大一个酒店,众多服务员中竟然没人表示看到这两个人,没有任何服务员能向警方和当事人提供丝毫可疑线索。

  失窃发生后,石先生与该酒店前台经理肖某进行磋商,希望酒店能够加强安全防范,吸取教训,并承担消费者的部分损失。可肖某不认为酒店有任何过错,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更拒绝部分赔偿损失的要求。几经磋商不成,消费者提出要见该酒店的主要负责人,也同样遭到拒绝。肖某的主要理由是:既然已经报案,就要等警方破了案之后再做处理;另外,酒店已经张贴有“贵重物品注意保管”的消费提示,因此顾客丢失物品,我们没有责任。

  对于该酒店如此态度,消费者石先生非常不理解,“饭店怎么能用一张告示来免除自己应负的责任呢?饭店既然接待我们吃饭,我们之间就构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饭店就有保证顾客财物安全的义务啊!”

  无奈的石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哈市动力区消费者协会。区消协认为,酒店没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造成了消费者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该承担一定责任。该消协受理投诉后,由秘书长亲自出面调解,支持石先生的投诉主张,希望酒店赔偿部分损失。可酒店经理某依然坚持己见,拒绝任何赔偿。

  7月20日,石先生将该“小肥羊”起诉至哈市动力区人民法院。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像石先生这样很有维权意识,将酒店告上法庭的消费者,多年以来很少。”石先生表示:“我也知道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可是,我认为,讨个公道更重要。”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