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5日电 废弃的二层楼、红火的小饭店、整齐的大院套、规模不小的养牛场……作为哈尔滨市城区上游的防洪门户,松花江公路大桥至绕城高速公路四方台大桥之间的行洪区,似乎成了一些人休闲度假、休养生息的风水宝地。殊不知,这些建在滩涂上的建筑物已经成为行洪障碍群,市防汛部门担忧,一旦出现大汛,这些“障碍”不仅会影响行洪,更将对哈市城区堤防和下游大堤的安全构成威胁。
4日,记者乘船对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市城区段上游行洪区内的行洪障碍情况进行实地踏查。采访中,记者看到,行洪区内的许多滩涂和孤岛上,以及江南岸的行洪区内,大大小小的建筑物比比皆是。当船行驶到13公里处,远远地便能看到一个很小的孤岛上,一处十分简陋的民房在茫茫水面的衬托下,仿佛已经摇摇欲坠,房子的后面,四方台大桥清晰可见。顺水而下,12公里处一个俗称“石头坝”的滩涂上,岸上两个航标中间一处简易民房依水而建,两条家犬还在来回地跑动。在不远处的高岗上,两栋颇具规模的平房十分抢眼,经人指点后方知,这里竟是一处私人的养牛场。向江北岸望去,岸边许多有房有地、十分规整的大院套,早已“水临城下”。常在这一带跑船的人说:“这地方水大时就变成了岛,水小时车还能绕过去。像岸边这样规模的房子,在岛里边还有不少。”
顺江而下,在一处滩涂上,一间砖瓦房已经完全浸泡在江水中,几天前涨水的痕迹在水泥墙面上还清晰可见。在江北岸上,一栋废弃的二层楼房,远远看去已经人去楼空,不远处江边竖立写有“阳明滩”的牌子。而江南岸上则排列着数间挂着彩旗的小饭店、小帐篷,一些汽车停在附近,岸边还停靠着许多小船。乘船一路下来,像这样各种用途的简易小房星星点点,不在少数。经知情人介绍,1998年大洪水来时,这些小房许多都遭受了灭顶之灾,就连“阳明滩”上的二层楼也被淹到只剩下二层。
据了解,松花江公路大桥上游至四方台大桥之间的一些固定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早在1998年之前就存在了,还有一些建筑物是近几年新建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建筑物在大汛期间,将导致宽阔的江水缩小行洪断面,严重影响泄洪,造成壅高水位,直接威胁哈尔滨市城区安全。同时,如这些建筑物被冲毁,大型构造物顺水而下,将直接破坏下游的城市堤防和桥梁设施,造成更大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筑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造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七条———“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除费用”;第四章第三十七条“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