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6日电 15日哈市市民郑先生到道外区建华社区开证明时,工作人员要他交40元钱的爱心捐款,后来经过讲价捐款降至10元,他交钱开出了证明,但对社区这种做法很有意见。
据郑讲,上周五他的摩托车因没办牌照被查扣,交警部门要求出具非盗抢证明。昨日13时许,他携带购车发票来到建华社区,办公室内两位中年女子接待了他。开证明过程中,对方提出要他捐款40元钱,称这是上级号召的爱心捐款。郑认为捐款和开证明是两码事,对方当即停止给他开证明。郑无奈提出:先给他开证明,取回被扣车后再来交捐款,被对方拒绝。
此后,双方围绕爱心捐款僵持不下,郑认为社区拿证明胁迫他捐款,于是,他走出社区办公室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正与记者通话中,郑突然中断谈话,说社区的人叫他进办公室,再商量商量捐款的事!不多时,郑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已拿到了证明,但交了10元爱心捐款,对方没有给任何收据。
郑介绍说,由于他坚决不同意交捐款换证明,社区人员便把捐款数额降到10元钱。考虑到被扣摩托车每天要交12元存车费,他只好交了这10元捐款,好去把摩托车从存车场提出来。他生气地说:“把应该开的证明和自愿交的捐款捆在一起,这叫啥爱心捐款?好事也让这些人给办歪了!”
记者电话采访了建华社区卢主任,卢在电话中承认在给郑先生开证明时收了10元钱的爱心捐款。
据卢介绍,以往,社区每年都有400元爱心捐款任务,有时是利用居民来社区盖章时,动员居民交几块钱来完成任务,缺口部分由社区干部拿钱补上。接到了此次捐款任务后,社区在郑开证明时动员他捐款,最后,郑“在委干部劝说下”捐了10元钱。
记者问:“在居民着急开证明时动员捐款,会不会有胁迫意味?”卢主任表示,社区只是动员居民捐款,“基本上”没有胁迫的意思。至于不开捐款收据,卢说,“这个捐款都没有收据,在我们社区有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