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伸“黑手”骗伤残军人钱 女股长自毁前程
2005-08-17 05:21: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陈宝琨 王立红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8月17日电 黑龙江省五常市民政局原优抚股股长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在3年的时间里共骗取国家优抚伤残军人抚恤金3万余元。8月12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2002年初,42岁的陈某在任五常市民政局优抚股长期间,将“黑手”伸向了国家优抚伤残军人的抚恤金。五常市某乡伤残军人成某1994年去世,其儿子将父亲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邮到五常市民政局后,由陈某负责办理了成某的安葬费。从2003年起,陈某便利用成某已作废的伤残军人证,在做伤残金领取花名册时,写上了成某的名字。两年里,共将8090元伤残抚恤金据为己有。

  五常市某镇伤残军人朴某2002年12月去世,陈某在清理档案柜时又找到朴某的旧证。于是,自2003年6月始,陈某又采取同样手段,用已故朴某的旧证骗取国家伤残军人抚恤金6840元。陈某在做伤残军人抚恤金领取花名册时,又私自填写了赵某和刘某(查无此二人)的名字,并分别领取了4920元和3880元的抚恤金。

  经审理查明,陈某在任五常市民政局优抚股长期间,利用工作便利,3年共骗取伤残抚恤金30990元。依据《刑法》之相关规定,哈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