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1日电 自去年9月份黑龙江省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活动以来,全省公安和消防机构依法对753家单位、2123名违法人员实施了处罚;今年年底前,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能摘牌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火灾隐患整改资金不能落实的,其主管部门不得购置新的办公车辆,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省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火灾四项指数有大幅度下降,但仍有近4000处火灾隐患没有得到整改。目前,政府“挂牌督办”的192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还有147个没有整改销案。年底前,所有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整改完毕,完不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停业。对于完不成摘牌任务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不能落实的,其主管部门一律不得购置新的办公车辆,不许开工新的基本建设项目。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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