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7日电 从9月1日起,哈尔滨市市属10家医院之间开始互相认可辅助检查项目结果,即患者在各医院转院治疗时不必再进行CR、CT、肝功、超声等重复检查,可节省下一笔昂贵的检查费。
今天出版的新晚报报道,实行互认检查医院名单有,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一专科医院、市胸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生活报报道,主要试点进行互相认可的辅助检查项目包括: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放射科的各种普通摄片、CR片、CT片、核磁共振片;部分稳定性较好,价格较高的临床检验项目,包括骨髓涂片、细胞学检验(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肝功能检查,乙肝“二对半”、病毒培养与鉴定,细菌分型等;超声检查项目。
同时市卫生局就上述检查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提出:试点单位对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试点辅助检查项目,在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原则上予以互相认可。凡是患者或首诊医院能够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时限要求较强或检查项目意义较大等原因,确需进行重复检查的,应向患者解释,及时沟通后重新检查(上述情况急危重症除外);医院应严格执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是按规定由患者自己保管的门(急)诊病历,各医院应将门(急)诊的检验报告单、超声检查报告单、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报告及相关图像摄片资料作为门(急)诊病历的一部分交给患者;医院出具检查(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医疗文书规范要求,字迹清楚、数据清晰、检查日期、报告日期明确、检查者加盖本人印章。告知患者保护好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等各项病史原始资料,并于医院就诊随身携带。
此举将给百姓就医带来更多方便。哈尔滨日报报道,哈尔滨市各级医院一直是“各自为战”,检验单互不通用。有资料统计,住院病人接受X光片、CT、MRI片检查所花费用大约占整个医疗费用的30%,而部分仪器重复检查还可能对患者健康不利。因此,实现医院检验单通用势在必行。此次市卫生局在10家市属医院对部分检查项目实行结果互认试点后,将根据试点情况,把互助认可结果医院范围扩大到各二级医院,同时参与互认检查的项目也将逐步增加。
市卫生局副局长李若奇就哈尔滨市卫生局要求10家市直医院在辅助检查项目结果上实行互助认可的规定实施等问题为读者进行了详解。
据介绍,为保证10家医院的检验结果都达到国家标准,顺利在全市实现检验结果互助认可,哈尔滨市日前专门在市第一医院成立了临检中心,抽调各医院专家负责,严把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及检测处理方法等的质量关,要求所有参加单位的检查全部达到国家统一标准。同时,哈尔滨市还对相关检测人员进行了培训,并要求医院开展互助认可,其辅助检查项目所使用的设备、仪器必须取得有效期内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同时,他提醒患者,重复检查有时也有必要。如有些急危病症瞬间可能出现巨大变化,曾经做过的检查结果难以对当前治疗提供参考价值,还有的检查项目时限要求较强或检查项目意义较大,必须进行重复检查,才能确诊治疗。对此哈尔滨市规定,出现该类情况的,医生应向患者解释,及时沟通,征求患者意见后可进行重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