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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污费征收面向小型企业
2005-09-07 10:00:27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 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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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7日电 记者从齐齐哈尔市环保局获悉:环保局将从今年起对齐市餐饮、娱乐业首次征收排污费。

  按照《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我省决定从今年起对职工人数不足400人、年销售额少于3000万元的餐饮业、旅店业、洗浴业、美容美发(洗头房、足浴)、洗车行、洗衣店(干洗店)、屠宰业、歌舞厅、照相(冲、扩)、豆制品加工、熟食加工等11类小型餐饮、娱乐服务单位征收排污费。各类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依据抽样测算核算出的排污量来确定。

  根据规定,餐饮、娱乐等服务单位的法人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环保局按照规定申报正常作业条件下年度排污等情况。对拒绝排污申报的单位,由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单位,由所在县(市)区环保局依据职责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整顿。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