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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原则通过《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草案)》
2005-09-15 10:53: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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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15日电 受黑龙江省长张左己委托,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栗战书昨天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罚,规范管理,克服和解决执罚工作中的“乱作为”和“不作为”问题;有利于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通过对罚没和扣押财物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制度的贯彻落实,实现罚没收入的应收尽收,预防和治理执法过程中的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司法机关有效实施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

  会议要求,《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这一法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规范执法和处罚行为,及时纠正过去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使罚没和扣押财物的管理符合《条例》要求;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查明事实,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