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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曝出大案 挪用林业专项资金173.5万元
2005-09-22 10:36:07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丹 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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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2日电 中国网援引法制日报报道,记者从黑龙江省审计厅获悉,佳木斯市审计局在对黑龙江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专项资金审计发现,该局挪用林业专项资金173.5万元。

  今年6月下旬,佳木斯市纪检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黑龙江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领导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开垦湿地,要求佳木斯市审计局协助调查。审计局审计组根据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深入核查发现,黑龙江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两位原局领导非法开垦湿地4067公顷,并以他人的名义参与经营中饱私囊。审计组继续审计非法开垦湿地承包费去向时,发现承包费票据部分被销毁。审计局遂将经济犯罪线索移交佳木斯市纪检委。目前,黑龙江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两位原局领导已被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经统计,黑龙江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挪用林业专项资金173.5万元。其中:挪用生态效益补助管护房建设资金8万元,用于家属房建设;用假工资表套取中央生态效益补助管护费160.5万元,用于非管护人员开支、弥补公务费不足和转入账外小金库;用假发票套取中央预算内通讯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购买电脑和打印机。

  据黑龙江省审计厅工作人员介绍,黑龙江三江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产生的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局领导非法为单位职工和少数人谋取利益而无视国家利益,个别领导利欲熏心,徇私枉法,不惜损害生态建设来满足个人的贪欲;内控监督措施不得力,疏于防范。为此,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防止国家资金的流失。二是加强内控措施和制约机制,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权,将有限的林业专项资金用到国家规定的项目上,并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加强上级林业部门的森调工作力度,杜绝破坏国家生态建设的问题再度发生。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