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9日电 28日,用于环境执法监察的50辆执法车及执法装备被发放到黑龙江省县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
据统计,黑龙江省平均每个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车辆仅0.8辆,有70个县区的环境监察机构没有执法车辆,取证设备严重短缺,环境监察基础装备严重不足。
2004年底,国家财政部对黑龙江省投入250万元,用于购置环境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今年9月,省财政利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统一采购执法车辆38台。28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广场举行了授车仪式,发放赛豹车50辆。发放单位均为环境违法案件频发、执法难度较大的偏远县区一级环境监察机构。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