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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有关部门严明报刊发行纪律出台违规处罚办法
2005-10-01 08:0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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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日电 9月29日,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紧急召开了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专题推进会议,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晨报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个别报刊在征订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就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所有在黑龙江范围内发行的报刊必须坚决贯彻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违规违纪的报刊,不打折扣,坚决查处,直至彻底消除报刊发行中的不正当竞争现象;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报业协会成立的联合督查组,十一假期期间也将不间断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查处;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已在媒体公布的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举报,举报人将得到媒体所赠钱物10倍的奖励并免费获赠该媒体全年报刊;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对违规的媒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违规罚款人民币5至10万元,第三次违规给予减少一个刊期处罚,屡次违规的给予停刊整顿直至撤销报号处罚;要从严落实中央三部委文件要求,所有报刊均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订报户赠送钱物,取消每份报纸“宣传费18元”的约定;要加大经常性管理工作,近期有关部门将对“形象版”、“信息专刊”等有偿新闻或变相有偿新闻以及“软广告”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