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省地税局就执行四条禁令答记者问
2005-10-09 09:03:0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9日电 最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出台了《关于端正地税部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四条禁令》(以下简称《四条禁令》),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我们就这个问题采访了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姜和同志。

  记者几年来,全省地税系统在端正部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个时候又提出《四条禁令》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几年来,虽然我们在端正部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绝不能满足现状,而应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提出《四条禁令》,是我们省地税局党组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全系统地税干部提出的更高、更严的要求。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地税干部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端正部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地税部门形象。这也是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所采取的一个实际步骤。

  记者:《四条禁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四条禁令》的实质是围绕创造“三个环境”和树立“一个形象”提出的,就是要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其主要内容是:

  一、严禁办税拖拉、推诿,服务态度蛮横。二、严禁税收政策不落实。三、严禁办关系税、人情税。四、严禁利用职权到纳税户吃、拿、卡、要、报。这《四条禁令》自200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记者:违反《四条禁令》将如何处罚?

  答:我们的处罚措施也是新提出的,比较严厉,比较客观,也是比较实用的。违反第一条禁令的,进行警示谈话,调离执法岗位1年,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3年。违反第二条禁令的领导干部免除职务,一般干部调离执法岗位2年,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4年。违反第三、第四条禁令的领导干部免除职务,一般干部调离执法岗位3年,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岗位5年。违反四条禁令要记入个人档案,在干部使用时严格掌握;涉及违纪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记者:省地税局在全力保证《四条禁令》贯彻落实上将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四条禁令》提出以后,我们下发文件,并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部署。我们首先组织干部学习,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省局印制了《四条禁令》卡片,发到每个干部手中,要求干部随身携带、熟练背诵和深刻理解各地认真组织干部学习,熟记并深刻理解《四条禁令》的内容,并通过多种形式的考试检查学习效果,同时开展自纠自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这些工作已经在九月份完成。十月份,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氛围。对内,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局内公示板、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对外,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四条禁令》,让全社会都知道《四条禁令》,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局的举报电话:0451 53602441,53602442。十一月份,我们重点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局将抽调人员组织若干个检查组,通过执法检查、执纪检查、信访调查等形式,对各市(地)局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四条禁令》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这里,我还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提出和贯彻《四条禁令》绝不仅仅是这三个月的事,而是贯彻落实我们省地税局党组提出的“一条主线,三项任务”的新时期治局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地税部门良好形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我们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一点也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认真监督。

  省局及各市(地)地方税务局举报电话

  省地税局:0451—53602441,53602442哈尔滨市地税局:0451—84278554齐齐哈尔市地税局:0452—2462262牡丹江市地税局:0453—6915058佳木斯市地税局:0454—8244351大庆市地税局:0459—6394713鸡西市地税局:0467—2359303双鸭山市地税局:0469—4276734伊春市地税局:0458—3766201七台河市地税局:0464—8263933鹤岗市地税局:0468—3356365黑河市地税局:0456—8275922绥化市地税局:0455—8235554大兴安岭地区地税局:0457—2129374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