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9日电(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印蕾) 为期两天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19日结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在讲话时说,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努力提高黑龙江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王宗璋说,这次会议分析了黑龙江省立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立法工作的方向、任务和措施。要把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就要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立法工作,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努力体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要努力使立法项目和法规内容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加及时准确地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规范和引导作用。
王宗璋指出,要科学制定和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今后两年的立法计划,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从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需要出发,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科学制定,真正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迫切需要,并且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纳入立法计划,切实增强计划的严肃性和可行性。
王宗璋要求,要积极改革和规范立法程序。今后在完善人大立法程序上要发挥“两个积极性”,就是在审议法规案时,既要发挥法制委员会“统”的作用,又要发挥其他专门委员会“专”的特长,并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常委会审议法规实行“二审三表决”,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二审时和表决前这一段时间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采纳,必要时应进行协调论证。
王宗璋最后要求,要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要重视并做好新出台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法规实施情况,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通过实地考察,对法规质量进行跟踪评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洁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成义、沈根荣,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有关单位和部门交流了工作经验。会议还并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陈斯喜作了“地方立法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法制讲座。